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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广东建设信息网”(www.gdcic.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3楼,邮编:510045,电话:020-83133542)。

  一、概述

  2017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实施《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号)、《广东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粤办发﹝2016﹞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259号)等文件精神,对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着力加强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房改造、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等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用好政务新媒体,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

  (一)推进“五公开”工作落实。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部门协调,扎实有效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在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设置了“政务五公开”子栏目,公开了厅权责清单、职能调整目录、公共服务事项等,并将有关决策文件、执行情况、贯彻落实结果等予以公开。

  其中,于2017年11月在省政府网站及厅门户网站上公开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权责清单,包含职权事项名称、类型、依据、责任事项、问责依据及监督方式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新的权责清单共118项,具体为:行政许可9项(子项总和为25项)、行政检查27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81项。同时,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更新权责清单。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地住房保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建立了信息公开风险评估和跟踪反馈及考评机制。2017年3月,公开全省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新增发放租赁补贴、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及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任务数据。4月,公开全省棚改、公租房分配等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7月,公开全省2017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台账。11月,公开全省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计划任务明细表。改革创新公开方式,在传统的报纸、网站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中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子栏目,结合新闻电台、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媒介,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如2017年4月,联合广东省电视台新闻频道,拍摄我省2016年住房保障工作短片,并在广东省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同时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指导督促各市、县(市、区)政府全面公开住房保障信息,于12月组织对各地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检查,督促整改。

  二是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2017年5月31日,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的通知》,指导各地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要求各市每月定期将全市及各县(市、区)新建商品房及商品住房销售面积、销售均价等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开展规范房地产市场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和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专项整治,分批公布违法违规企业名录。2017年,共公布了五批共442家各地查处的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三是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开。督促各市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的编写和披露工作,截至2017年3月底,我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对外披露了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4月28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公开了《广东省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报告含机构概况、业务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其他重要事项等六大模块,全套年度报表涉及六个方面196个指标4312个数据,全面公开我省住房公积金工作开展情况,切实保障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年度报告披露后,发布解读文章:《广东住房公积金四大解读》,结合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年报相关数据解读,并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问题作出解答。

  四是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全省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改造任务数、补助标准和改造实施方案,以及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等信息,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我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改造情况,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阳光推进。2017年7月,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公示的通知》,部署指导各有关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标准、补助资金分配等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印制本乡镇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在所辖全部行政村的村委公开栏、报刊栏或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9月,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范本)〉的通知》,部署指导各有关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作印发《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发放给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做到人手1份,宣传到户。

  五是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继续通过“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全省在建项目信息,以及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信息。截至2017年12月底,该平台的项目库已登记全省建设项目信息5万余项,施工许可信息34467项,诚信信息库收录企业良好行为记录19738条,从业人员良好行为记录4792条,共发布企业不良行为记录2429条,企业欠薪投诉7条,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231条。社会公众可通过广东建设信息网的“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进入该平台,查询全省各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省内企业及进粤企业的人员信息、工程项目信息、企业及人员的诚信信息,浏览企业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理的情况,充分发挥对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和监管作用。

  (三)运用多种形式做好政策解读。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作用,结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对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住房保障政策等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相关政策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解读。通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闻媒体专题报道以及厅领导接受媒体采访、在厅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专栏等形式,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一是强化重要政策解读。2017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电视台、广播、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举措进行了40余次的报道解读,其中包括:2017年2月,时任厅长王芃同志就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接受南方日报专访:《改善城市供给 创造发展“新动能”》。4月,厅长张少康同志就生态环保工作接受广东建设报采访:《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张少康强调:全力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突破》。7月,厅长张少康同志就村庄规划编制接受广东建设报采访:《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张少康提出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避免三误区》。8月,厅党组书记杨细平同志就振兴粤东西北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接受南方日报采访:《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杨细平谈振兴粤东西北:政策叠加促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上台阶》。10月17日,张少康厅长带队上线广东电台“民声热线”栏目,发布和解读住房保障和住房租赁方面政策,并解答保障性住房分配、公积金使用、违法建筑治理等方面民生热点问题,回应媒体关切。12月13-14日,副厅长郭壮狮同志主持召开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记者见面座谈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科技厅组织中央和省内外25家媒体前往广州、深圳、东莞开展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建设集中采访活动。

  同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南方日报、广东建设报等媒体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举措进行了近50次的报道解读,如:《广东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珠三角城市群重点推进》《〈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正式发布,农村生活垃圾要分类减量50%》《广东将全面部署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广东省成全国唯一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发布,探索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广东〈关于完善自行车道系统规划建设提升品质生活的指导意见〉出台 新建城市道路必须设置自行车道》《〈广东省城市湿地公园建设指引〉发布,提倡合理利用适度开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部署新时期城市设计工作 张少康:注意把握好七个关系》《<广东省南粤古驿道线路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正式印发,古驿道助1320贫困村振兴发展》《从“珠三角城镇体系”到“大湾区集合城市”——对话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李永洁》等。

  二是用好政务新媒体。为进一步宣传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切实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先后开通运营了4个政务微信公众号,利用政务微信公众号主动推送政府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4个政务微信公众号分别为: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微信公众号,于2017年5月6日正式发布,设立“粤建发布”“粤建办事”“粤建专题”3个栏目及11个子栏目,聚焦我省住房城乡建设改革新进展、发布住房城乡建设新动态、解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要文件精神、介绍国内外住房城乡建设新做法以及提供网上办事等便民服务。2017年,该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文章147篇,阅读量约7万人次。

  “广东人民城管”微信公众号,于2017年3月23日正式建立运营的全国首个省级城管微信公众号,设立“知政策”“优服务”“竞风采”3个一栏目和15个二级栏目,围绕全省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动态、违法建设治理进展情况以及各地出台政策文件等重点内容进行宣传报道,加大对我省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政民互动。2017年,该公众号合计推送文章344篇,阅读量超26万人次。

  “中国南粤古驿道”微信公众号,自2016年12月18日正式上线,并与“中国南粤古驿道网”实现了数据对接。公众号及时公开省政府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工作的相关政策,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予以刊登。与留言提问的网友进行沟通回复,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2017年,该公众号共发布640多篇文章,阅读量约36万人次。

  “中国标杆·广东建造”微信公众号,于2017年11月上线。2017年,该公众号累计推文52篇,阅读量约5万人次,推送内容涉及建筑业发展、建筑市场监管、欠薪治理、业绩补录、名匠访谈、地方亮点、行业动态等方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厅长信箱、网络问政平台、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等方式,主动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各方面的政府信息,包括新型城镇化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城乡规划、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污水治理、建筑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绿色建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据统计,2017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2876条、文件公告448份、规范性文件3份,发布行业新闻6593条,发布政策解读52篇、在线访谈7篇、意见征集6份、网上调查3份;公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7年部门预算及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的答复共70条。同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了系统自动对接,2017年,向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共推送信息2123条。按时公开厅2017年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4宗,申请主要通过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信函、当面等方式,申请内容涉及城乡规划、住房政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企业资质等有关政策文件等信息。所有申请均及时依法答复申请人,答复率和答复及时率均达100%。

  据统计,上述94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有29宗申请属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申请信息公开范围,均按时依法答复申请人并提供有关政府信息;有41宗申请依法不属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均按时答复并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有1宗属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书面告知申请人获取途径;有17宗属申请的政府信息不明确、不存在,或不属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范畴,均答复告知申请人;有6宗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法及时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发生因公开不及时或公开不准确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有待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继续深化,与公众交流互动仍需深入等。2018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有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是继续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并加强对全省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抓好落实。

  三是进一步用好政务新媒体。利用厅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继续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8.03.19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查看次数:871